说明:
1. 学校鼓励学生参加科研创新活动。学生参加省级及以上教育、科技行政部门组织的竞赛获奖,或在省级及以上的期刊发表学术论文,或取得研究成果专利,经学校审定后,可获得奖励学分;
2. 学校鼓励学生参加素质拓展活动。学生参加文体、社团及社会公益活动获奖或取得一定成绩的,经学校鉴定,可获得奖励学分;
3. 获得奖励学分的学生,可冲抵相同学分的全校任选课;
4. 每学期第九周进行奖励学分的申请,具体流程及要求详见当学期教务在线上发布的有关奖励学分受理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