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实践教学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3-07 浏览次数: 447

 各学院(教学部)、各书院、各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实践教学环节的各项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工作内容及要求

1.进一步推进创新创业课程的研发与建设

各学院要根据15版人才培养方案中的人才培养目标,结合我校实践教学环节的要求和本学院“创新实践训练”学分认定细则,从政策导向、师资组建、资源配备等多方面优先予以考虑,积极鼓励、发动和组织教师开展创新创业课程的研发和建设工作。

2.全面深化实验(实践)课程改革

本学期将继续深化我校实验(实践)课程改革,持续开展实践(实验)观摩公开课活动。各学院应积极组织教师从课程研发、教学内容、授课形式及考核评价等多方面进行具有可操作性的创新改革,同时要确保教学过程性文件(含当学期课表、教学大纲和计划、实验指导手册、教师日志、学生日志、工作总结和学生成绩表等材料)的完整和正确,及时归档。

3.继续加强毕业论文(设计)各环节管理

配合本学期的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工作,各学院在对近三届的毕业论文(设计)材料整理复查的过程中,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改进落实,总结经验,并在2017应届生毕业论文(设计)的管理过程中加以重视,确保所有毕业论文(设计)格式规范,观点正确,工作量饱满,评分合理,按时归档。

4.切实掌握学生毕业实习动态,积极拓展校内外实习基地

学院与书院要充分发挥“双院联动”机制,共同承担毕业生的实习指导工作,利用多种形式,切实掌握每一位学生的实习动态,督促指导教师与学生随时保持联系,并提前帮助或提醒学生购买相关保险,力争安全、高效地完成实习任务。

各部门要充分发掘资源,寻找和建设适合学生专业能力培养和我校专业建设发展需要的实习基地。确保每年每学院至少拥有3个及以上正式签约和运行情况良好的实习基地,做到:(1)双方签约合作时间不低于3年;(2)合作期间每年能接纳本学院30%以上的学生在基地见习或实习;(3)实习基地能配备相应的行业指导教师负责接洽我校师生的来访。同时鼓励和支持本校学院间或与兄弟院校间,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实现实习基地资源的共享和充分利用。

5.充分重视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过程管理

学院和书院要依据大创项目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充分利用现有网络平台进行日常管理,督促已立项的各级各类大创项目组对照研修计划进度表,按时保质完成项目研究。同时应强化校院二级管理理念,全方位加大对项目的指导和扶持力度,扩大创新创业项目受益面。

6.严格认定创新实践学分,杜绝弄虚作假

在创新实践学分认定过程中,各学院及书院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依据《南京审计大学本科生奖励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制定适合本学院各专业学生实际的创新实践学分认定细则,严格把关,杜绝个别学生的投机心态,引导学生真正参与创新,实现能力与素质的全面提升。

二、工作进度安排

(一)专模实习

各学院要督促承担专模实习教学任务的相关教师提前做好上课准备,于开课前两周将授课信息表(含教学进度表)上传至“教师个人信息系统”,教学大纲上传至毕博平台,以备查询。

专模实习要严格按课表上课,如遇节假日或考试等原因调整上课时间,各学院和书院要及时通知到相关师生,具体落实到人,并做好相应补课安排。

专模实习环节结束后,学生成绩由上课教师负责从网上录入,各学院应于第18周(623日)前收齐汇总后,向教务委员会提交本学院全套专模实习成绩和相关材料。

(二)毕业论文 (设计)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督促指导教师与学生保持日常联系,根据既定的毕业论文(设计)进度计划,采取面授与函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系统指导。具体工作进程安排如下:

4-5周(324日前)各学院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期检查;

6周(331日前)提交2017届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报告;

11-12周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安排表,第12周(512日前)向实践教学中心提交答辩安排相关材料(含答辩分组名单、答辩领导小组名单、答辩时间安排等);

13周对预答辩的毕业论文(设计)进行重合度检查,并于519日前提交抽检结果汇总情况电子稿;

15周(62日前)完成所有答辩工作;

16周(69日前)提交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

17周 (616日前)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参评名单,并报送相关全套材料;

18周(623日前)报送2017应届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全套材料。

(三)毕业实习

2017应届生应于421日结束毕业实习,424日前返校。各学院应于第2周(33日前)向实践教学中心提交《毕业生实习安排汇总表》(见附件1);第3周(310日前)提交《毕业实习基地统计表》(见附件2)。学校将对照各学院提供和上报的毕业生实习数据进行多种形式的抽查,了解学生毕业实习的真实情况,以督促毕业实习工作落到实处。

11周(55日前)向教务委员会提交毕业实习成绩和总结。

(四)学年论文

各学院要做好2014级学生学年论文的写作安排工作。第11周(55日前)完成学年论文师生互选确认和学生选题指导工作。2017年秋学期开学后第3周前向教务委员会提交2014级学生学年论文成绩。

(五)创新实践训练

各学院对照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将2013级相关学生的《创新实践训练》实践教学环节成绩汇总,做好学分认定工作,在第9周(421日前)进入教务管理系统录入成绩,并将成绩汇总表以纸质和电子档形式报送实践教学中心。需更改或补录成绩的学生,请填写《南京审计大学学生实践教学成绩修改申请表》,并办理相关手续。

(六)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6周(331日前),各学院要完成2016年度立项的国家级、省级和校级大创项目的季度检查工作,并将检查结果报送实践教学中心。

3月中下旬,组织2017年春学期大创项目立项申报工作,指导大创俱乐部开展系列辅导活动,帮助学生完成项目申报。

根据省教育厅工作进度安排,适时组织2017年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采用“分级申报、逐级遴选”的评选办法,根据2016年已立项的校级项目研究进展情况,从中优先择优上报

6月上旬,组织开展项目季度检查,根据学生项目进展情况,适时安排2016年春学期立项项目的结项工作。

以上所需提交的纸质材料及电子版均送至教务委员会实践教学中心(中和楼105)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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