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含特色学院)、教学部,各相关部门:
根据2014年网络化考试项目立项建设的工作安排,当年确定立项的34门(类)课程(见附件1)已到结项时间。为做好结项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验收标准
根据2014年网络化考试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要求,本次申请结项验收的课程应符合以下条件:
1.立项课程建设周期为2年。建设期内,重点项目应至少组织2次网络化期末考试或4次网络化作业或4次网络化期中考试;一般项目应至少组织1次网络化期末考试或2次网络化作业或2次网络化期中考试。
2.所有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制。项目负责人全面负责本项目的建设与结项工作。
3.项目在完成建设任务之后,项目负责人应填写《南京审计大学网络化考试项目结项报告》(见附件2)。结项的成果要求包括:①网络化考试实施方案;②历次网络化考试试卷设计蓝图;③历次网络化考试课程成绩单;④历次网络化考试课程成绩分析;⑤网络化考试平台说明;⑥网络化课程题库说明;⑦网络化考试课程组参加校内外会议记录;⑧盖有教务委员会公章的期末网络化考试主考(含监考)任务书或盖有学院(教学部)公章的期中考试(含平时作业)安排表等资料。
如有发表相关的论文、获得相关教学成果奖等其他成果,在结项报告及支撑材料中一并填写。
二、结项验收程序
1.提交申请材料
(1)填写《南京审计大学网络化考试项目结项报告》(见附件2);
(2)提供网络化考试项目结项支撑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3。
2.组织材料审查
根据本次申请参加结项验收的项目具体情况,教务委员会组织专家对所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3.公布评审结果
教务委员会在汇总、审核完所有材料,结合评审专家意见后,在学校OA办公系统及“教务在线”网站上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三、延期结项申请
凡2014年度确定为网络化考试项目的立项课程原则上应全部参加本轮结项验收。
如因故不能参加本轮验收工作,项目主持人需在12月12日(周一)16点前向教务委员会考试管理中心提交《南京审计大学网络化考试项目延期结项申请表》(见附件4),如实说明延期原因、建设现状及结项时间安排,经所在学院(教学部)初审、教务委员会复审同意后,方可执行。
未及时履行延期结项申请手续,且未参加本轮结项验收的立项课程一律视同放弃建设,学校将终止立项,追回建设经费,项目主持人2年内(2018年12月31日之前)不得申请参加教学委员会组织的教学改革立项评审工作。
四、其他说明
1.由于学校机构改革,结项责任部门一律为课程当前的建设归属部门;
2.主持人发生变更或调离学校的,由当前课程归属部门出具变更主持人说明(见附件5),并纳入结项支撑材料清单。
3.除完成基本结项要求外,项目建设期内主持人及项目组核心成员在北大核心及以上级别刊物公开发表与网络化考试相关的教研论文或获得相关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或建设期内连续4学期均采用网络化期末考试的,且承诺以后学期“继续采用”网络化考试形式的,将予以“优秀”等级结项,并在下一年度视同一项校级“作业考核奖”予以一次性奖励。延期结项项目不可申请“优秀”等级。
结项材料一律胶印成册。纸质版材料(一式2份)及电子版材料请于2016年12月22日(周四)16点前提交至教务委员会考试管理中心(中和楼109室)。联系人:廖老师;联系电话:58318283。
特此通知
附件1:南京审计大学2014年度网络化考试项目立项一览表.pdf
附件2:南京审计大学网络化考试项目结项报告.pdf
附件3:南京审计大学网络化考试项目结项支撑材料清单.pdf
附件4:南京审计大学网络化考试项目延期结项申请表.pdf
附件5:南京审计大学网络化考试项目主持人变更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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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7日